1.身份证明材料准备

①患者本人办理:提供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②代办: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方和受托方签字并盖手印)、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及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2.其他材料准备

①三个月以内的二甲以上的医院出具的出院病情证明书(加盖医院的医疗证明专用章和医师手写签字),如无则需患者实际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材料补充以完成核验流程;

门诊病历本(可在我院挂号处购买)。

3.办理流程

需挂各科室主任门诊(我院仅各科室主任具备门诊麻精药品开具权限);

医生评估患者是否需开具麻精药品,如需开具,将使用红色麻精专用处方笺(右上角标注字)书写处方,并手写门诊病历本;患者需配合医生完善处方,确保每一项内容填写完整;

③携带上述资料到医务科(河西院区3楼行政办公区),由医务科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开具麻精卡及麻精药品口服登记卡;

④完成缴费后,需将 “处方笺”“门诊病历本”“麻精药品口服登记卡” 一并提交至西药房,审核通过后领取对应药品。

请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务科(联系电话0813-59981205